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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模板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0-26 09:35:07    

传染病报告是每个医护人员应尽义务和职责,《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性病防治法》、《艾滋病监管规定》、《非典防治法》等法律法规都作了明文规定,鉴于本院医务人员在这方面还有缓报、漏报、不报等现象。特此作如下规定:

一、 突发事件和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一)门、急诊和病房,经治医师在诊疗过程中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立即以最快的通讯方式报告医务科,发现法定传染病疫情应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在规定时限内报告,报告卡必须项目齐全,字迹清楚,15岁以下的儿童要填写家长姓名,外地在温人员要填写暂住地详细地址,门诊急诊医师必须在门诊日志上填明传染病人的详细信息资料。

(二)法定传染病报告时限:

1、对甲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和乙类传染病中艾滋病、肺炭疽、脊髓灰质炎的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城镇应于2 小时内、农村应于6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2、对其它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伤寒副伤寒、痢疾、淋病、梅毒、乙型肝炎、白喉、疟疾的病原携带者,城镇应于6小时内、农村应于12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3、对丙类传染病和其它传染病,应在24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4、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并同时通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管理系统向卫健委报告。

二、根据结核病 管理文件精神

(一) 对门诊肺结核病人必须一律转诊至县疾控中心结防所,住院治疗的肺结核病人待

出院后转诊到疾控中心结防所继续治疗。

(二) 我院医生治疗肺外结核必须在处方上注明疾病名称,违规者药房有权拒绝配药。

(三) 对肺结核病人要填写① 肺结核报告卡②转诊卡(上下三联,转诊单交病人)。

三、其它

(一) 肠道传染病在流行季节要做到有泻必采,做好详细登记。

(二) 对≤15岁儿童初步诊断为急性迟缓性麻痹(AFP)时,主治医师要立即报告。

四、奖惩

(一)在做好传染病、肿瘤、性病登记工作的同时,填写“肺结核”病合格报告单的医师及痰找抗酸杆菌检查人员每人每次各奖2元,发现抗酸杆菌阳性每例奖检验人员5元。其他传染病、肿瘤、性病合格报告单以及急诊肠道门诊采样、性病分泌物采样者和检查者每人次各奖励2元。

(二) 转诊到位的涂阳结核病人,每例奖10元,对转诊到位的结核涂阴病人每例奖5

元,对传染病报告卡每填报一例奖2元。

(三)凡该采样、检查和报告的上述疾病,漏报或不报告者,经查实给予10倍罚款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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